纳税人按月申报纳税,于每月十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“申报征收窗口”办理纳税申报,并提交以下纳税申报资料: 1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(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); 2、财务报表。 以上纳税申报资料各一式三份,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,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,在申报表上加盖“征收章”。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纳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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